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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会展商务综合体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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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WYJS2018-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会展商务综合体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长春国际会展商务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178586.66平方米。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

2.4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06月30日;工期共计768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3年(2015年-2017年)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相似工程业绩。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6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年 4 月23 日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到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商务中心10楼10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5  16  9  3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吉林省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80886880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蔡女士

   话:0431-88566807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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