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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长春基地外环境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973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120F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长春基地外环境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旗长春基地外环境改造项目监理。

2.2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1)本项目包含5号门以东及西侧变速箱厂房区域所有建筑物外立面的改造工程:包括红旗HQ3总装车间及生活间、新H平台总装车间及食堂、M焊装车间及生活间、L联合车间、H平台焊装车间及生活间、L平台焊装车间、变速箱联合厂房、精密铸造生活间、特铸厂生活间、五号门、企业附属油库外立面改造等内容。2)外环境工程:包含5号门以东区域厂区参观路线范围内道路、挡土墙修缮;不清晰或无道路标线的,进行重新施画;路沿石不整齐或破损处,利用原路沿石重新砌设;试车跑道护栏修缮;部分铺装替换;增设3处景观节点;增设太阳能路灯;原有管廊重新包覆氟碳钢板,并配以色环区分;在原140厂房(拆除)区域,绿地建设,建设景观广场及VIP停车棚,并在停车棚内设置光伏能源的充电设施等改造内容。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一汽集团公司一厂区5号门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红旗长春基地外环境改造项目监理,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 2018331日开工, 2018731日竣工。

2.7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41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8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 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6日至2018312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26900分,地点为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址:东风大街8899 

人:王志强

    话:0431-820226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编:130062                    

人:王闯                 

    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址:www.jlzqh.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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