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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806
招标项目编号:2018ZHYX0205 (2201051708150101BE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电商产品工业园区项目(一期)监理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备案流水号为2017072022010502000253号文件备案登记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通远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电商产品工业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3项目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16878.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525.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68平方米;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及以上,其中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贵单位于2018 年3月6日至 2018年3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企业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报名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成功回执单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根据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通远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 系 人:李剑 联系电话:0431-81925628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 联 系 人:杨园园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3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年03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