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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1#车间、1#-3#生产仓库、1#-3#卡口、1#-5#配套服务用房、设备用房、1#-2#汽修车间、1#-2#司机倒班楼、信息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作者:颜薇 浏览量:1916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03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备案流水号:2017092622010502001649),招标人为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车间、1#-3#生产仓库、1#-3#卡口、1#-5#配套服务用房、设备用房、1#-2#汽修车间、1#-2#司机倒班楼、信息中心工程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1#车间、1#-3#生产仓库、1#-3#卡口、1#-5#配套服务用房、设备用房、1#-2#汽修车间、1#-2#司机倒班楼、信息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2监理范围: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1#车间、1#-3#生产仓库、1#-3#卡口、1#-5#配套服务用房、设备用房、1#-2#汽修车间、1#-2#司机倒班楼、信息中心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共计十八栋单体,建筑面积为73933.47平方米。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哈尔滨大街与四通路交汇。

2.4监理服务期:2018年04月04日至2019年05月30日。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可兼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规模的三个及以内项目(包括此项目),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须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专业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岗位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6日至2018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持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须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5)外阜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后被授权人持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报名合格证明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人:李志强

   话:0431-818151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877982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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