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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902
招标编号: JLHYHX-2017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湖科技园产业二期C3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2014】1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湖科技园产业二期C3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工程概况:北湖科技园产业二期C3项目景观工程:绿化面积约17000平方米,铺装以及道路面积约113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约12761㎡,雨污水管线约2502.6m、给水外网及室外消防(供水)工程:消防管线约4600米,给水管线约1750米等。 2.4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丙三十七路以南,光机路以北,丙十八街以东,北湾东街以西。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7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8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8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外省监理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机构配备的人员执业证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5月10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龙湖大路 联系人:唐工 电 话: 0431-8967280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405号金桥花园22栋 联 系人:张天启 联系电话:0431-85116007传真:0431-85116007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