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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供水管线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56

 招标编号:FGJL-DLF2017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供水管线工程已由长汽车管发字[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供水管线工程监理。

2.2项目规模: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十三路(前程路-丙三十二街)、丙十八路(丙四十二街-乙三街)、腾飞北路(丙三十七街-西湖大路)、丙八街(丙二十六路-东风大街)、前程路(乙六路-腾飞大路)等市政道路给水管道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的监理服务。

2.5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6楼招标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外省企业入吉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9日上午13:30时,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监督人核验身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1611007     

联 系 人:李金子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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