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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绿化工程项目(高新区)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43

 招标编号:ZKGSG-ZB-201704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绿化工程项目(高新区),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绿化工程项目(高新区)监理;

2.2划分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绿化工程项目(高新区)涉及10条街路绿化景观改造和三个老旧小区景观改造,改造总面积为177083平方米,其中,绿化景观改造面积141283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35800平方米。

(1)街路部分包括佳园路、蔚山路、硅谷大街、开运街、电台街、致远街、众恒路、前进西街、华光街、修正北路,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行道树绿带、人行道、路侧绿地、分车带等景观改造工程,改造街路总长度约21.5公里,改造总面积132900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100100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32800平方米。

(2)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高新区3个老旧散住宅小区:吉大南校家属楼(东区、西区)、康达小区、科技新村小区;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配建便民设施,占地总面积约25.9公顷,改造总面积44183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41183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

标段

    标段范围

计划施工工期

绿化养护工期

计划投资

(万元)

1标段

佳园路(开运街—硅谷西街)

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

1033.023605

2标段

蔚山路(开运街—卫明街)

开运街(蔚山路—飞跃路)

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

1060.694758

3标段

硅谷大街(前进大街—蔚山路)

电台街(硅谷大街—南湖大路)

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

1140.370796

4标段

致远街(硅谷大街—林园路)

众恒路(开运街—光谷大街)

前进西街(硅谷大街—繁荣路)

华光街(荷园路—蔚山路)

修正北路(前进大街—卫民街)

高新区3个老旧散住宅小区:吉大南校家属楼(东区、西区)、康达小区、科技新村小区

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

1243.225679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6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2.7计划投资:4477.314838万元;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等级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2012-2016)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风景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

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为外埠企业的各方应分别按照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28 日至2017年4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招标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5、企业出具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4.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 08 时 30 分整,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1#楼 (科技大市场)2026 号开标室。

4.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7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0431-8701906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李妍佳    电话:1569956620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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