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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吉林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作者:颜薇 浏览量:2198

 招标项目编号:0613-17601405067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药控股吉林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国药控股吉林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777号

2.3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建设规模约为21158.45㎡;项目总投资9989万;

2.4招标监理范围:按照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的要求,对施工及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且不限于土建及装饰、公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给排水工程施工、强弱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室外管网及道路、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2.5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6月18日开工,2018年6月18日竣工,工期365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2017年6月18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近三年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下同)资格:

1)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近3年(自2014年至2016年)至少具有1项的类似项目业绩;

3)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证书并在人数和专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等因素确定,其前提是满足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工程管理经验丰富。

4)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在2016年6月1日以后的企业社保证明材料。

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6)外阜单位在吉林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 4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楼或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77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前,请务必在我公司网站(new.shbid.com)上以供应商身份免费注册,并将注册表保存打印盖章后传真至021-32557272以完成验证(注册咨询电话:021-32557800)。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 月25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6开标室(长春市硅谷大街3333号科技大市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cjs.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http://jilinbidding.changchun.gov.cn/)、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777号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楼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人:周兆阳

电 话:0431-81817885

电 话:021-32557727、021-3255775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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