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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2017
招标编号:JM-2016-11-89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 [2016]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招标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5000 m2,建筑面积47980m2;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工程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爱国村;
2.5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配合工作;
2.6项目投资:18251.45万元,资金已落实;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8采购预算额:2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市政、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监理证。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到2016年12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开户许可证;(4)总监工程师注册证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副5号
联 系 人:刘凯铭
电 话:0431-856799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0431-86793111-8053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