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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825
招标编号:DJZB2016-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2】4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水管线一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线)一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英泰大路污水管线、东翔大街(英泰大路到东四通路)污水管线、雾河街污水管线,共计5.888km,具体内容为:
(1). 英泰大路污水管线,敷设5.19km,管径为d500-d10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2).东翔大街(英泰大路到东四通路)污水管线,敷设0.493km,管径为d5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3). 雾河街污水管线,敷设0.205km,管径为d10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2.2 招标范围: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线)一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3 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2.4 工程地点:位于二道区英俊镇,北至规划英泰大路,东到耕地,南到耕地,西到规划雾河街。
2.5 预计监理服务期:2016年11月01日至2017年08月30日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3年-2015年)完成过类似监理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完成过类似监理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无在建监理项目。
监理人员要求: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1人,具备相关上岗证。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0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持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报名合格证明到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
5.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吉南线1199号
联系人:邹飞 电 话:13086813477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