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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815
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丙三十九路(丙六十四路—前进大街)、丙五十路(丙六十二路—丙六十三路)、丙六十二路(乙三路—丙五十路)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6-8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丙三十九路(丙六十四路—前进大街)、丙五十路(丙六十二路—丙六十三路)、丙六十二路(乙三路—丙五十路)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3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丙三十九路(丙六十四路—前进大街)、丙五十路(丙六十二路—丙六十三路)、丙六十二路(乙三路—丙五十路)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项目监理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高级职称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及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各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岗位证书;监理员2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对2016年长春市宽城区丙二十路(九台路—人民大街)、丙二十一路(九台路—人民大街)监理项目和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丙三十九路(丙六十四路—前进大街)、丙五十路(丙六十二路—丙六十三路)、丙六十二路(乙三路—丙五十路)监理项目可以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注册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报名后须持“报名回执单”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 电话:0431-87933788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