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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574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服务区维修养护工程及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服务区维修养护工程及专项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管理分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服务区维修养护工程及专项工程(专项工程指新建、改扩建工程),包括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属下服务区、停车场的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及专项工程施工监理。
本工程各合同段计划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施工计划以发包人下发的任务书为准),监理服务期为在施工计划工期基础上增加以下时间:新建、改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配套的水、暖、电等设施(锅炉及供热管网系统除外)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年,锅炉工程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至下一年度4月30日,建筑维修养护工程自实际竣工日期起1年,其他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本工程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详细情况如下:
合同段:FJL01
工程位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属下服务区、停车场
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之后)具有3项房屋建筑或维修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每项监理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
主要施工监理内容:服务区、停车场原有建筑物、锅炉及其配套的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新建、改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配套的水、暖、电等设施的施工监理
合同段:CJL01
工程位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属下服务区、停车场
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之后)具有3项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每项监理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
主要施工监理内容:服务区、停车场的场区、场区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环保与景观工程和机电系统(通信、监控)等的维修养护和新增的场区、场区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环保与景观工程
注:上述两个合同段新建、改扩建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新增、更换的锅炉工程和机电工程的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工程的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管理分公司。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属下服务区、停车场分布如下:
经营一部区域:珲乌高速公路江密峰至图们段江密峰、蛟河、黄泥河、敦化、安图、延吉、图们服务区,汪清至延吉高速公路依兰服务区,共计8对服务区。
经营二部区域:珲乌高速公路长春至松原段华家、王府服务区,农安停车场,松原至石头井子段松原、大安、安广、到保、石头井子服务区,平安停车场,大广高速公路风华至双辽段大洼、拐脖店、万宝山、长岭、天骄服务区,长深高速公路大岭至双辽段八屋、怀德、双山服务区,嫩丹高速公路白城至镇赉段镇赉服务区,共计16对服务区,2对停车场。
经营三部区域:吉草高速公路吉林南、烟筒山、磐石、东梅服务区,抚长高速公路朝阳山、辉南、抚民、靖宇、长白山服务区,营东高速公路黄河服务区,鹤大高速公路都岭服务区,通沈高速公路英额布服务区,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口段柳河服务区、梅河口服务区,共计14对服务区以上38对服务区,2对停车场未包含2016-2018年拟通车的高速公路服务区,2016-2018年拟通车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所属区域待招标人划分后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由此引起的风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上表的资质和业绩,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1~2个合同段投标,并可在2个标段中标,但各标段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不得重复。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2.5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三楼招标部(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9时,请于当日8时至9时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四楼会议室。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6 公示
6.1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6.2中标候选人的信息将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管理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何 群
电 话:0431-852540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苏传明
电 话:0431-84683821/84683815
传 真:0431-84683821/85677347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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