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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姜来 浏览量:1610
 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贵圆东方小区政府委托代建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建设项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SCS-16JY005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贵圆东方小区政府委托代建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已由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字[2015]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宇县泉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的建设性质新建规模 34369.00平方米,结构层数底框六层,招标范围图纸中所包含的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靖宇县靖宇大街东段北侧,营抚公路西侧;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04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1月30 日,工期22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规范入吉建筑管理的通知》办理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6〕1号)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6日到2016年0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5日09时0分,地点为 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靖宇镇靖宇大街     
邮政编码:135200      
联系人:刘庆华         
电  话:0439-8777449                         
招标代理机构: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八道江区新华路综合楼5单元101室
邮政编码:134300                          
联系人:孙云涛           
电  话:13596755155      
传  真:0439-723059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靖宇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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