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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6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字[2016]10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
2.2建设地点:安图县明月镇。
2.3招标范围: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4完成时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备案验收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有类似工程的项目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出的所有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建管〔2016〕1号)。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等复印件)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政务大厅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延边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初晓文
电 话:135009106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