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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德新区长德丙二十五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57

招标项目编号:20150418-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长德丙二十五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发展改革局 以长德发改字【2014】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道路长度650米,铺装面积78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长德新区长德丙二十五路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计划投资:950万元。

2.6监理周期: 2015年05月18日-2015年10月31日,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监理企业须先办理入吉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4 月 15日至 2015年 04 月2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外省监理企业入吉备案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5月 12日13时30 分,地点为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431-811880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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