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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31
项目编号:JTZ1504-0415AY 一.招标条件 长德新区道路标线工程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德发改字【2014】15号等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长德新区道路标线工程监理 二标段:长德新区道路标线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丙八街、丙六路、丙七街、丙十街、丙一街、甲二路、甲三路、甲一街、甲一路、快一街、快一街、乙三街、乙四路、乙五路、乙一街、长德环卫基地门口、丙三十一街、乙一街延长段、环卫基地停车位、乙五路与102国道交汇处爆闪灯、甲一街与102国道交汇处爆闪灯、和乙五路与102国道交汇处路口减速带、甲一街与102国道交汇处路口减速带等21条道路的监理及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 2.4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3.2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有其他在监工程;施工投标单位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3 外省监理企业须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外省施工企业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188058 招标代理公司: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201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