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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49
招标项目编号: JLXD2015-GC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扶余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发【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扶余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JL01标段。监理工作范围为2015年扶余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包括的民康路、联盟街、农电胡同、甲十三路、迎宾路、经纬街等6条道路、排水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提供监理服务,完成质量、进度、投资(含结算)、安全控制。 2.2 工程建设地点:扶余市。 2.3监理现场管理工作期限: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9月30日,工期166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监理项目不允许分包。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扶余市政务大厅一楼扶余市招标办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扶余市政务大厅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扶余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地址:扶余市春华路 联系人:王利军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电话:0431-86151268 传 真:0431-86151269 联 系 人:俆绍宇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