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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34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BTZBF2015---05 一、招标条件 1、东丰县那丹伯镇区路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字[2013]2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东丰县吉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会展大路、会展东街、滨河路部分路段,总长度1661.051米。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丰县那丹伯镇 2.3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工程专业相适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5 年 3 月20至 2015 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以上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2015年4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吉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东丰县那丹伯镇 联系电话: 王贵平 联 系 人:139 0437 18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江城路224号 联系电话:6215548、13843718439 联 系 人:马 兰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3月23日 上一篇:东丰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下一篇:2015年扶余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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