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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843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3-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甲三路延长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已由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处 批准建设,批准文件为长发改审批字[2011]353号。项目业主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甲三路延长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为止;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0-2012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投标企业需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邮编: 130031 联系人: 刘庆伟 电话: 0431-8188003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邮编: 130031 联系人: 谢少阳 电话: 0431-84675818 传真: 0431-846100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处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