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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88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1#供热站工程已由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松开经发[2013]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松原市新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1#供热站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新建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3027.6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 2.6计划工期: 2.7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0—2012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监理企业须根据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外省企业有关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原市新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闵东旭 联系电话:0438-2886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六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王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0431-89694978-8002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上一篇: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甲三路延长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下一篇:万晟清华园E区施工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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