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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彦茁 浏览量:1921
摘要: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城市建设用地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和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破坏城市形象,损坏城市功能,留下建筑质量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成为城市的“毒瘤”。 由深圳市龙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龙禧雅苑项目总用地面积39227.81㎡,建筑面积为147488.136㎡,合同价格20983.9万元。施工单位为银广夏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4年10月10日在深圳市住建局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但该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在现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已经入场施工并且完成工程进度的70%。 根据进一步核查结果,龙禧雅苑项目确实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圳市住建局依法对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处以项目合同价款(20983.9万元)1.5%的罚款,约三百余万元。对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法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分别处单位罚款数额(314.7585万元)的7.5%的罚款,约23万余元。 深圳市住建局依法对施工单位银广夏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同时,书面通知整改。依法对监理单位深圳市广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上限)人民币的罚款。同时,以书面通知要求其整改。
整理/审批人:许彦茁 整理摘录自:搜狐焦点 日期:2015年4月10日 上一篇:举报工地违法行为施工监理可以免责 下一篇:互联网金融开创项目融资新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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