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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676

 招标编号:JLZQH-ZB-2018253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开管发【20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汽开区中小学及农村中小学,维护正常教学设施完整,保证办学正常运行。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工程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汽开区中小学及农村中小学。

2.5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151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24日至201842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24日至201842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14900分,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人:张迪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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