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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BTZB-GCSG-1711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谢家公园电力设施迁移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3】5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长春市谢家公园建设工程10kV电缆及箱变工程(电气工程); 2.1.2 66kV长乐线光明分1-3号改造工程(架空线路部分); 2.1.3 66kV长乐线光明分1-3号改造工程(电缆工程)。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6 监理周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建设工期相对应的、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审核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12要求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24.764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3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3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止,地点: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 5.4开标地点: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1: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人:贾景岩 联系方式:0431-89996167 招标人2: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799号 联系人:计光 联系方式:0431-8995517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文件购买电话:0431-88667176 技术咨询:赵雷 联系电话:0431-886671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园林绿化局纪检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