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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42
招标编号:LYD-JL-SG2017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改扩建项目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教学楼2644.35平方米,装修原有教学楼4130平方米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 2.3 监理服务期:2017年9月1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审计结束止。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5 本项目工程发包价为852.9826万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确定本项目工程发包价852.9826万元作为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折扣系数为0.65,确定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16.96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依据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建证明,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 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需持以下所列材料2份(交到长春市政务中心、招标代理各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5、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6、本项目最终结算方式 本项目工程发包价为852.9826万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确定本项目工程发包价852.9826万元作为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折扣系数为0.65,确定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16.9657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786258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联系人:祝佳美 电话:0431-816162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