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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26
招标编号:ZKGSG-ZB-2017089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南关区)三期监理招标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标段:2017 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南关区)63、65-90标段监理; 六标段:2017 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南关区)64、91-112标段监理监理; 2.2招标范围:五标段:2017 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南关区)63、65-90标段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六标段:2017 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南关区)64、91-112标段监理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监理服务期: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11月30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2.6计划投资额:五标段:28748.7586 万元;六标段:22307.0679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五、六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五标段: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副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2012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房建或市政业绩。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风景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电气监理工程师3人; 六标段: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副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2012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房建或市政业绩。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风景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电气监理工程师3人; 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2013、2014、2015、2016)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为外埠企业的各方应分别按照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项目共有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兼中。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24 日至2017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每标段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梓耕 电话:1384412245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许贞玉 电话:13894354133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