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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莲花山度假区道路灌缝工程已由长莲发改【2017】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维护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省补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道路灌缝维护,泉眼镇道路灌缝16.7km,劝农山镇道路灌缝15.19km,四家乡道路灌缝11km,合计里程42.89km。 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监理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JL01标段。 2.3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4工期: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5月20日,共计44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3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内至少累计完成过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职务至少完成过一项沥青混凝土路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2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工程师职务至少完成过一项沥青混凝土路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将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资料(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在文件发售期后。查询最短期限:2011年1月1日至查询结果开具当日)附在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5外埠入吉建筑企业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到长春莲花山B211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凭证到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监理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3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莲花山管委会B308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