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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979
招标项目编号:WLZXR201702-001 一.招标条件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 本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决算后为主); 2.3建设地址: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现场; 2.4招标范围: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及保质期结束为止;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4~2016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及以上,市政公用相关专业2人,机电专业1人,土建或土木工程专业2人,见证取样员1人(监理工程师可兼任取样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单位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二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二部)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报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814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项目二部):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55号院国际大厦11楼 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431-8898899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3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