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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8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120台次中速磨磨辊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热电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长春热电实业有限公司年修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热电实业有限公司年修复120台次中速磨磨辊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19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4.18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厂房和1栋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 2.3监理招标范围:为该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控制等监理工作。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江路开发区兰家镇,乙三路北、甲三路西。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验收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在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A区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单”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西行150米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7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热电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李志峰130691073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东昌北路36号 邮编:134000 联系人:王健宇15643452666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