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1-85646722
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B区)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01

 

招标项目编号:20170111-JL01-J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B区)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新发改字【2016】177号文件、长新发改字【2016】178号文件、长新发改字【2016】179号文件、长新发改字【2016】1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2.2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3158491.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359528.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98963.3平方米。其中,1标段包括商务配套服务区和现代金融服务区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610986.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66205.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44781.3平方米。2标段包括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信息科技产业园区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54750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933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4182平方米。
2.3 招标内容:为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B区)项目工程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2.4 招标范围:针对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B区)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为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B区)工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图审、报规等所有上报政府及其他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手续办理)、招标、造价、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项目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协调、考核及管理各相关参建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等。
2.5 建设地点:1标段: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南至B区十四路、北至B区九路、西至和安街、东至B区三街;2标段: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南至B区九路、北至B区二路、西至和安街、东至北远达大街及B区五街。
2.6 服务周期:2017年4月1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相应资料归档并移交完毕。
2.7 计划总投资:1标段1369000万元,2标段1280000万元。
2.8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项目被授权人,并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项目管理团队要求土建、水暖、电气、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3.3 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近年(200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独立完成过建筑高度200米及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中,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
3.9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105日至201701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西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4)近三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类似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7)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对应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原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二楼206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龙翔广场吉星大厦
联 系 人:毕程程
电  话:0431-820038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姚萍、王丹婷   
电话: 0431-85832429转801
       0431-85832429人工转811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B区)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70111-JL01-J1-2
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
3.2 投标人须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项目被授权人,并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项目管理团队要求土建、水暖、电气、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现变更为:
3.2 投标人须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并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项目管理团队要求土建、水暖、电气、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龙翔广场吉星大厦
联 系 人:毕程程
电  话:0431-820038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姚萍、王丹婷   
电话: 0431-85832429转801
       0431-85832429人工转811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1月06日
企业文化
联系方式
0431-85646722
2652163410@qq.com
Copyright·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吉林省新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 IE6.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 管理登录 吉ICP备2022003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