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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94
招标项目编号:LDXMGL2016058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LDXMGL2016058的2016-2017年二道区冬季亮化美化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内容 2.1 工程范围: 施工标段:2016-2017年二道区冬季亮化美化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标段:2016-2017年二道区冬季亮化美化项目监理(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预计金额:4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地点:自由大路、吉林大路、长吉北线、岭东路、福安街、临河街等。(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工期:2016年1月7至2017年1月19日。 监理服务期:2016年1月7至2017年3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具有类似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能力。 3.3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类似项目。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 市政专业 2 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套(详见吉建招【2016】13号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99号 联 系 人:姜楠 联系电话:0431-896985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2室 联 系 人:赵先生、李先生 电 话:1851437480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