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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外国语学校体育艺术综合楼及消防水池、泵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35
 

长春外国语学校体育艺术综合楼及消防水池、泵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CEITCL-JL-CZFW-1606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外国语学校体育艺术综合楼及消防水池、泵房工程监理招标已由吉发改审批【201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外国语学校,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体育艺术综合楼及消防水池、泵房工程监理招标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红旗街1946号,长春外国语学校院内。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应包括土建、水暖、电气各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部级监理证书,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长春市区内企业,请在网上自行报名;外埠企业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报名之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5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二开标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431-859367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陈红

电  话:15843105866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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