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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及旧城改造项目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70
 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及旧城改造项目北京大街东地块(8栋)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2201031606120101BE0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及旧城改造项目北京大街东地块(8栋)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2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开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修缮建筑物8栋,面积2803平方米; 
2.2 监理内容: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及旧城改造项目北京大街东地块(8栋)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施工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施工监理;
2.3 预计监理服务期:2016年7月28日-2016年10月31日; 
2.4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东起贵阳街,西至北京大街,南起广州路,北至南京大街; 
2.5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业绩。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土建专业至少2人,水暖专业至少1人,电气专业至少1人,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文物保护工程相关专业至少4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4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联合体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需持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提交组成单位的相关证件。)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长春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开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品一
电        话:0431-827991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张金凤            
电  话:0431-81619186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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