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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43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岭东校区A、B教学楼及北校黄楼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16-0620-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岭东校区A、B教学楼及北校黄楼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岭东校区A、B教学楼及北校黄楼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2.2 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工程投资额:927.3681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6 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监理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岗位证书。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节假日休息)
4.2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7月 12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5.2 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