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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46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码:CCDG2016Z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5]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2监理内容:本工程项目为新建两台160吨循环硫化床锅炉房,建筑主体锅炉间内设2台160吨硫化床锅炉。位于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双层布置,局部五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锅炉间屋面形式为坡屋面(梯形钢屋架上铺彩色夹芯保温压型钢板),其余屋面为混泥土平屋面。建筑基底面积225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06.78平米。建筑总高度45.86米。基础是独立基础,场地基本冻深1.7m。地震基本烈度7度,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建筑内外墙为200厚粉煤灰空心砖,外墙总饰面为彩色外墙涂料。
2.3监理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宋家村;
2.5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2日至2016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151643625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2016年6月12日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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