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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574
招标编号:HTZB2016-701~721
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长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国土资开发【2015】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岭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17个标段,监理分4个标段:
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范围
一标段 施工 HTZB2016-701 永久镇-北姜家村
二标段 施工 HTZB2016-702 永久镇-桑家村
三标段 施工 HTZB2016-703 永久镇-东新村
四标段 施工 HTZB2016-704 太平山镇-南太平山村
五标段 施工 HTZB2016-705 太平山镇-吴大屯村
六标段 施工 HTZB2016-706 三县堡乡-北岭村
七标段 施工 HTZB2016-707 光明乡-欧力岗村
八标段 施工 HTZB2016-708 流水镇-中兴村
九标段 施工 HTZB2016-709 东岭乡-张家炉村
十标段 施工 HTZB2016-710 长岭镇-宝山村
十一标段 施工 HTZB2016-711 长岭镇-落实村
十二标段 施工 HTZB2016-712 八十八乡-十九号村
十三标段 施工 HTZB2016-713 大兴镇-大兴村
十四标段 施工 HTZB2016-714 大兴镇-永胜村
十五标段 施工 HTZB2016-715 大兴镇-四方村
十六标段 监理 HTZB2016-716 新安镇-黑坨子村
十七标段 监理 HTZB2016-717 前七号镇-前七号村
十八标段 监理 HTZB2016-718 施工(1-5标段)
十九标段 监理 HTZB2016-719 施工(6-10标段)
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范围
二十标段 施工 HTZB2016-720 施工(11-14标段)
二十一标段 施工 HTZB2016-721 施工(15-17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为:长岭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10月25日。
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工至保修期结束止。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3-2015)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有8年以上类似经验。
监理:投标人须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监理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3-2015)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施工和监理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3.2 企业业绩:近三年(2013-2015)具有国土行业类似业绩至少1项;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
3.7 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监理投标人只允许在一个标段中中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施工:(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4)企业国土行业类似业绩、(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6)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国土厅备案证明资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书、(4)企业国土行业类似业绩、(5)法人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国土厅备案证明资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长岭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监理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岭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长岭镇长丰街。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438-7222595转8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