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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680
农安县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6-ZFCG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2015-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农安县环保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建设畜禽类粪便堆肥场、垃圾池、生活污水人工治理湿地等工程监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历时:29日历天。
项目地址:农安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除具备以上条件外:监理投标单位还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8、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处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相关企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5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农安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农安县环保局
地址: 农安县农安镇龙湖路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1336469996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联系人:张晶
电话/传真:0432-6491666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
账号:162007162330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