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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603
2016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220、2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监理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车管发[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2 标段划分、项目编号、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一标段:SYZX2016-220,中润1号楼、中润2号楼、中润3号楼、机械局宿舍、起重机宿舍、银松1号楼、银松2号楼、银松3号楼、银松4号楼、检察院宿舍、嘉美制罐宿舍、环保宿舍1栋、环保宿舍2栋、朝阳区政府宿舍1栋、朝阳区政府宿舍2栋、中行宿舍、机工学校宿舍,约136365平方米。
二标段:SYZX2016-221,华伦1号楼、华伦2号楼、华伦3号楼、华伦4号楼、华伦7号楼、华伦3栋小楼、华伦高层、汽贸城79栋、汽贸城80栋、消防队宿舍、中铁十三局宿舍3栋、中铁十三局宿舍4栋、中铁十三局宿舍5栋、中铁十三局宿舍6栋、中铁十三局宿舍7栋、中铁十三局宿舍8栋、中铁十三局宿舍9栋、中铁十三局宿舍10栋、中铁十三局宿舍11栋、中铁十三局宿舍12栋,约110023.7平方米。
2.3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4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并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否则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执行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每个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投标,但不可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辛华军、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171、87990285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