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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730
金都小镇A地块A3、A5、A6、A7、A9、A10、A11号楼(一标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JG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都小镇A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宽发改字【2015】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胜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都小镇A地块A3、A5、A6、A7、A9、A10、A11号楼(一标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水暖施工全过程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北四环路以北,长农公路以东区域。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工期214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质;具体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监理人员:房建专业2人,水暖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
3.3 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暂停投标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日至 2016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依据吉建招[2016]5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监理单位报名还需携带入长备案证明材料,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商务中心10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四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胜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四环路以北,长农公路以东区域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冰冰
电话:135960989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李昂
电话:13674318549
传 真:0431-885668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