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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57
管网平衡供热计量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2015HYZX0819(招标编码:2015JG0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长春市“暖房子”工程管网平衡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第一批已由长公发【2015】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长春市“暖房子”工程管网平衡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
2.2招标规模:建筑面积500257.85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管网平衡供热计量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监理周期:2015年9月5日至 2015年10月10日;
2.6项目投资:工程计划投资21359.4834万元,资金已落实;
2.7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2.8监理服务费:监理费报价以0.45元/平方米为最高限价,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报出折扣系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近三年(2012、2013、2014)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暖通专业4人,须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1日到2015年8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到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后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定方式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9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八楼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建民街36号
联 系 人:何松梅
联系电话:0431-85337666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李群
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3
电子邮件:jlhengyi@163.com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