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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53
招标项目编号:20150725-FW02-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城吾悦广场二期商业工程监理已由长发改外资[2014]2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城悦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且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新城吾悦广场二期商业工程监理 建设资金情况: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规模:共分为一个标段12A#楼 68504平方米,12B#楼 44550平方米,13A#楼 49652平方米,13B#楼 26326平方米,14#楼 2384平方米,15#楼 26427平方米,16#楼 28091平方米,17#楼 28706平方米,18#楼3001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为:304653平方米。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皓月大路以南、正阳街以东、长春警备区以西、丙二十六路以北。 2.3 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 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监理企业办理有关入境施工监理手续方可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至 2015年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交易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本,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8月 3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个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壹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城悦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绿园区 联系人:韩思哲 电 话:136443001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室 邮编: 130012 联系人:王志娟 电话:0431—85832429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