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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街、东南湖大路等8项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78

项目编号:JLZXZB 2015-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街、东南湖大路等8项绿化工程项目已由长经技管以【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街、东南湖大路等8项绿化工程监理;

2.2 建设规模:建设绿地面积115871平方米,具体如下: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1

扬州街(石家庄路-常德路)

绿化面积约20460㎡,种植草坪、野花组合。

2

东南湖大路

全线绿化完善7300平方米

3

 

街路绿化改造工程(淄博路、襄樊路、赣州街)

淄博路(锦州街-哈尔滨大街)

绿化面积14960㎡,种植草坪、野花组合;增设踏步石约680延米;斜坡处铺设护坡植草砖1400㎡。

襄樊路(哈尔滨大街-扬州街)

绿化面积约14960㎡,种植草坪、野花组合。

赣州街(大连路-石家庄路)

绿化面积约29700㎡,种植草坪、野花组合。

自由大路(临河街-东环城)南侧绿化改造

栽植花卉等地被植物5000平方米

4

街路池头改造工程

南湖大路分车带(临河街-洋浦大街)、洋浦大街分车带(营口路-常德路)池头原彩化位置改造,种植模纹,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

5

街路重点街角改造工程

洋浦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昆山路,洋浦大街×浦东路,洋浦大街×自由大路,洋浦大街×武汉路,洋浦大街×合肥路,洋浦大街×大连路;世纪大街×武汉路;自由大路×世纪大街,昆山路×温州街,南湖大路×温州东街,南湖大路×温州街,南湖大路×郑州街,南湖大路×福州街、西北角交汇等,南湖大路、洋浦大街、世纪大街、自由大路街角交汇处改造,绿化面积,8176平方米,种植造型树及应季草花或宿根花卉

6

政务中心、公园彩化工程

北海公园,政务中心,会展大街*湛江路西南角五色草面积,绿化面积3439平方米

7

临河街等重点街路彩化工程

秦皇岛路,临河街东西两侧(自由大路—卫星路),自由大路*东环城路东南角,大成玉米门前,潍坊街与101、102交汇,中山大街与成都大路交汇,绿化面积6756平方米。

8

广场公园维修改造工程

世纪广场维修改造工程

世纪广场封闭720米,分车带取消,树木移植

保税区启明广场养护设施

看护房(景观木屋)1处,灌溉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勘察阶段,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5年(2010~2014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3入吉企业应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46532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邮  编:130117

联系人:李金波

电  话:0431-84552020   88655555

传  真:0431-845520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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