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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甲五路景观绿化带微地形土方工程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85

招标项目编号:JLRCSG-2015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甲五路景观绿化带微地形土方工程,招标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甲五路景观绿化带微地形土方工程;

2.2项目位置: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甲五路两侧绿化带;

2.3项目规模: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甲五路全长850米,道路两侧及中间分隔带外购土方整理做微地形;

2.4 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1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合格;

2.7监理依据: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任职单位必须与岗位证书上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月 31日至2015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北京时间),在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外阜企业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42213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秀梅
      话: 899918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6F

联   系   人:祝女士 

电        话:13894884091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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