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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泽?东南明珠项目北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55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15-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潭泽·东南明珠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为天富路以北、生态东街以东。本次招标项目北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270000平方米。

 2.2 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4月30日

监理服务期为合同生效起至该标段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甲方取得工程验收备案及景观绿化与外网配套工程竣工通过联合验收合格)、通过备案为止。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约为90000平方米;二标段约为180000平方米,具体栋号及面积见招标文件附图。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合格工程;

2.5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监理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

3.2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具有10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的实际经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4日至 2015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1层)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个标段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发路

 联系人:张丹

 电 话:0431-889022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1层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张晶

 电        话:0431-85709666

 传        真:0431-89622515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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