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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腾?东南天下建设项目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21

招标项目编号: DFHT2015-0303-GC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腾·东南天下建设项目已由长经内资字【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富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和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腾·东南天下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94244.35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45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至郑州街,南至科德宝滤清厂,西至福州街,北至浦东路。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监理;

二标段:1#楼、2#楼、6#楼、14#楼(其中14#楼为地下室:14-L与14-K轴之间的膨胀带以北部分含膨胀带)施工,总面积43415.23㎡;

三标段:3#楼、4#楼、5#楼、12#楼、14#楼(其中14#楼为地下室:5A轴与14-L与14-K轴之间的膨胀带南侧边线)施工,总面积32611.32㎡;

四标段:7#楼、8#楼、9#楼、10#楼、11—1#楼、11#楼、13#楼施工,总面积18217.8㎡。

2.6 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程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二、三、四标段施工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4月18 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7 质量控制目标:

一标段工程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二、三、四标段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二、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小二楼报名,报名时均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一标段: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6)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二、三、四标段: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7)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4.2 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出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14日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一标段监理工程不少于陆万元,二、三、四标段不少于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富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金龙                     

电话:0431-892780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联系人:王雅楠

电话:0431-85210229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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