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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45
招标项目编号:龙建监2015-05 一.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井市北四路桥梁工程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井市北四路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井市北四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规模:工程总长度711.292米、其中桥梁长度385米; 招标范围: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亮化工程的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1个;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区北侧;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房产局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联系人:洪波 ,联系电话:13944702112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证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原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房产局一楼) 。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至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基本账户中或开标时提供经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 联系人:蔡成革 邮 编:133400 电 话:0433-3235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系人:卢淑英 邮 编:133400 电 话:0433-3252611 传 真:0433-3236388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