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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36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5-0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阳街汽贸综合楼10KV电力外网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汽车管发【201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阳街汽贸综合楼10KV电力外网工程监理招标,投资规模为2200万元,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阳街汽贸城; 2.3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工期 212 日历天;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所承担的电力工程不少于三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htttp//zb.jljsw.gov.cn 【东亚经贸新闻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 邮 编: 1300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431-85905901 传 真: 0431-85901392 电子邮件: wzzblyh@sina.com 开户银行: 工行驻一汽支行 账 号: 4200222409200014843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