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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16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11】8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债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1招标内容:龙井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1.2规模:铺设管径d300-d800的污水管网38.625公里。

2.1.4招标范围:龙井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城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工期599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监理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包括给排水1人、土建2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6、外省监理企业中标后还需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窗口(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并持上述相关要求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国家注册监理师等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0时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窗口(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国家取费标准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招标编号:JLCTTC —14YYZYSG4283-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龙井市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844309990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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