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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54
招标编号:2014ZG3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农安县市政工程管理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安县市政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农安县滨河北路南侧。 建设规模:66KV泵站甲乙线宝塔分21号—31号进行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农安66KV泵站甲乙线宝塔分21号—31号迁改工程监理总承包。不分标段:
工 期: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05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标投产,总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必须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须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和管理经验。 3.2业绩要求:监理完成过10kV及以上配电工程3个。 3.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03日至2014年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出不退。 是否提供图纸:□是 √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13时30分前,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遗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 址:农安县古城街328号 联 系 人:周刚 联系电话:15543626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雪、李玲 联系电话:15500001819
201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