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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90
招标项目编号:20141037-FW09-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澳海澜郡工程已由长高发改字【2014】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澳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澳海澜郡三期建筑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本次工程总占地面积1408.25平方米,建筑面积15650.54平方米,共3栋住宅,住宅分别为:4#、5#、6#楼建筑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北区光机路以北,丙一街以西,丙三路以南,中科大街以东。 2.5服务周期:(2014年11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须通过备案审核。 2.6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7监理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各1人。(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3)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4)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1 月 3日至2014 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持以下材料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4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澳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北区 邮编: 130000 联系人:高中磊 电 话:0431—8195999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搂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赵超 电话:0431—85832429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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