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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亮化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68
 招标编号:20140751-FW09-A

1、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亮化二期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4】7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亮化二期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电缆敷设工程、灯具安装工程(庭院灯、投光灯、地埋灯、草坪灯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针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亮化二期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6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需通过备案审核。

2.7建设地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南、北商业街、多功能用房、兴隆泉干沟、市政绿化带、公厕,新增两桥、步行街、西环商广场绿化带处。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三年类似工程监理经验。(3)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3.3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31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  超

联系电话:0431-85832429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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